长河税务:年收入超过12万了的,需如实缴纳个税!你了解吗?
2018-02-12 1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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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含)的个人要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不论您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在申报截止日(每年3月31日)前办理年度自行申报 (国税发[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 。

年所得仅指全年工资吗?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含),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因此,年所得12万元是指未扣除费用的上述11项所得的合计数。

年所得不含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必须本人去税务局申报吗?

有的人认为,自行申报,就是要由本人亲自到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不能由别人代替。这是不正确的。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目前,采用委托申报方法比较多的是纳税人授权任职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方式。

不如实申报的后果严重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没有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政策参考:国税发〔2006〕162号


​ 作者简介: 马月凯,女,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财会专业,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审计助理,为多家大中型企业主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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