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个人二手房买卖免征个税的事宜
2018-03-16 09: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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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不免会碰到个人买卖二手房的事例,那么个人买卖二手房,都需要缴纳个税么?对于个人而言,二手房买卖交易金额大,个税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是如果符合一定条件,个人所得税也是可以免征的。

一、“满五唯一”免征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怎么界定“满五唯一”呢?

首先,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二者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

其次,已购公房:三种判断标准,下面三个条件只需一个满5年就算“满五”。第一,距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第二,距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第三,距第一笔购房房款的银钱收据日期满五年。

二、继承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无偿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当事人双方免征个税。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该情形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证明是真实存在的赡养及抚养关系,才能免征个税。

三、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简介:

赵鑫旭,女,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参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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