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建筑劳务分包给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如何处理?
2018-04-10 21: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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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劳务作业一般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建筑劳务公司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方又如何进行抵扣呢?

下面我们分情况进行分析: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依据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从上面两点可以看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在选择差额计税的情况下,均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5%的税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建筑公司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建筑劳务公司后,如果劳务公司为选择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总包方可以全额进项抵扣。

如果建筑劳务公司选择差额计算销售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就差额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总包方仅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抵扣,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进行抵扣。


财税专家简介:

邸晓欣,女,会计师,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从事税务代理、税务筹划、税务咨询工作二十余年,曾为多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税收、管理咨询、税务筹划服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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